成都市:关于取消聘资格认可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2016-05-30 阅读: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精神,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复同意,我局承担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编码005300401)和“专科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编码005300501)两项行政审批项目自2016年3月9日起正式取消。这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是2014年8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川府发〔2014〕49号)文件要求下放我市办理的。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许可事项取消后,需办理外国专家聘请事项的单位,可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上进行单位注册(登录http://202.96.25.31/index.php,点击“聘请单位用户注册”进入单位注册页面),填写“聘请单位登记申请表”并在线打印盖章,连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到市外专局窗口(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3楼11-14号窗口)审核。
咨询电话:62377273
特此公告。
本消息参考链接:http://www.cdzw.gov.cn/detail.jsp?ID=11378
2016年3月30日
关于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精神,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复同意,我局承担的“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编码005300401)和“专科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编码005300501)两项行政审批项目自2016年3月9日起正式取消。这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是2014年8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川府发〔2014〕49号)文件要求下放我市办理的。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许可事项取消后,需办理外国专家聘请事项的单位,可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上进行单位注册(登录http://202.96.25.31/index.php,点击“聘请单位用户注册”进入单位注册页面),填写“聘请单位登记申请表”并在线打印盖章,连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到市外专局窗口(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3楼11-14号窗口)审核。
咨询电话:62377273
特此公告。
本消息参考链接:http://www.cdzw.gov.cn/detail.jsp?ID=11378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