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合同何时签定?外教合同应妥善保管
2015-07-02 阅读:
案例
江苏省某市一家培训机构于2010年通过北京外教网招聘了一名美国人担任英语外教。当时外教入职时签定了一年期的工作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当时该培训中心的HR经理并未将一份合同交给外教。3个月后因加班超时教学的问题外教与该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外教要求培训机构出示合同并按照合同执行。恰好此时原HR已离职,当时所签的两份合同也不知去向。
学校风险
本案例中培训中心明显处于被动局面,一旦外教申请劳动仲裁,培训中心必然因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虽然签了但是无法出示)而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背景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仲裁或者诉讼实践中,通常认为“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因此本案例中如果培训机构无法出示劳动合同,将被判定“未曾签定劳动合同”。
建议
劳动合同遗失可能给企业、单位和学校带来较大损失和纠纷,北京外教网给出以下建议:
1、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除了学校和外教各一份外,剩下一份交由外教中介保存。
2、合同文本学校应安排专人保管,建立台帐,人事离职时应做好合同保管的交接工作。
江苏省某市一家培训机构于2010年通过北京外教网招聘了一名美国人担任英语外教。当时外教入职时签定了一年期的工作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当时该培训中心的HR经理并未将一份合同交给外教。3个月后因加班超时教学的问题外教与该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外教要求培训机构出示合同并按照合同执行。恰好此时原HR已离职,当时所签的两份合同也不知去向。
学校风险
本案例中培训中心明显处于被动局面,一旦外教申请劳动仲裁,培训中心必然因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虽然签了但是无法出示)而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背景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着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仲裁或者诉讼实践中,通常认为“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因此本案例中如果培训机构无法出示劳动合同,将被判定“未曾签定劳动合同”。
建议
劳动合同遗失可能给企业、单位和学校带来较大损失和纠纷,北京外教网给出以下建议:
1、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除了学校和外教各一份外,剩下一份交由外教中介保存。
2、合同文本学校应安排专人保管,建立台帐,人事离职时应做好合同保管的交接工作。